近日,有关方面“希望职工自愿延缴养老保险”的提法,引发争议。
这一提法的出发点肯定是善意的。一来,说的是“自愿”,并非“必须”,现行政策没有变,城镇职工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就能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5年这个底线,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属于偏低的水平,不少国家要求至少缴纳25年以上。二来,社会保险的原则是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在底线之上,少缴少得、多缴多得。如果一位职工25岁开始有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15年后刚40岁。通常这个年龄正处于职业高峰期,有实力也有空间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提倡职工自愿延缴,难道不是首先为职工本人的利益着想吗?何况职工不再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的大头也不会变成工资发给职工。
奈何此番善意不被理解,反对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引发共鸣多的观点是——你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一分钱不缴就能领取远高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凭什么让企业职工延长缴费年限?
又回到了养老“双轨制”这个老话题。
去年以来,养老领域的改革不断被提上日程。让决策部门以及研究机构颇感无奈的是,不论什么措施或建议,都可能被扯到双轨制上去。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被指责: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双轨制”不赶快解决,只想着把事业单位当包袱推出去,不是变成“三轨制”吗?
养老保险基金酝酿投资运营以保值增值被质疑:钱不够了为什么不先考虑把目前不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纳入覆盖范围?
调整退休年龄还在探讨阶段就被抨击: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就业稳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当然想晚些退休;企业职工年龄越大就业越难,缴了那么多年养老保险费,都盼着赶紧退休领养老金呢!
甚至前些年被屡屡叫好的“连续上调企业职工养老金”,在第九次上调的2013年也“不讨好”。企业职工说,机关退休金静悄悄涨一大块,企业养老金敲锣打鼓涨一点点。
有人感叹,当前改革所处的社会环境不佳,甚至不比改革初启动时。某些改革措施,放在从前是掌声一片、现在被骂成一片。某些改革动议,公众似乎没耐心去了解,怎么做都是错。某些改革细节,舆论热议的不是改革本身,而是转向与之关系不大的其他方面。
推进养老改革越来越难了吗?是公众的需求重点在变。制度安排严重缺失时,有份保障是突出的需求;制度逐步健全后,提高待遇水平的需求会强烈起来;待遇达到基本水准,对公平的期望值会不断攀升。当公众对公平的期待上升到核心位置,此时推进改革,制度安排中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就再也无法绕过。
经过多年改革,容易改的、能获得普遍支持的差不多已完成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在社会保障领域,“双轨制”就是这样一个又明显、又难啃的“硬骨头”,必须拿出直面难题的勇气和全面详尽的破解方案。如果继续回避难点,希望再等一等,先推出一些其他方面的改革措施,哪怕出发点再好,恐怕都不可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更会让公众怀疑政府部门深化改革的勇气和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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