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业是在体制机制创新以经营体系为主的关键,我们在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关键的同时,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和集体资产权益。
农村改革30多年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就是始终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这是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应在其发展要求、发展效率、发展力量、发展机制上寻求突破。 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在坚持的基础上完善。当前,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坚定不移地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要切实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比例,切实保护农民的集体资产权益。 只有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方式,加快土地、资本、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取向改革,营造农业创业与就业的良好环境,建立农业经营者的退出与进入机制,才能尽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要不断完善政府扶持农业的方式,提高新型主体发展效率。此外,应有条件允许基层对政府部门的农业扶持资金和政策进行梳理和整合,提高农业扶持政策的效率。 各级政府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要不断扩大规模、拓宽领域。一方面,需要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性、平台性设施等的公共投入和政策扶持的力度,完善农业公共政策和公共投入的绩效考核;另一方面,对特定的农业扶持措施和政策,应尽可能直接下达或落实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使土地向新型主体流转。我国幅员广阔,各地农业农村发展状况千差万别,构建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要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使土地向种粮大户、种田能手、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一定要坚持适度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土地流转在一定时期内不可能太快,经营规模也不可能太大,工作背景以及各自优劣势不尽相同,需要分类指导和提供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大学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后备力量。应完善大学生农业创业与就业的政策体系,鼓励大学生“村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创业和就业,使他们“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有发展”;尤其要鼓励大学生“村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创业和就业,对相关经营主体给予引入大学生工资和社会保障补贴。 要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但当前的城乡要素流动中,人才、资金、土地等发展要素总体上仍然体现出由乡村往城市流动的特点。要加快要素的市场取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促进要素更多向农业农村流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奠定物质技术人才基础。 创新新型主体发展机制。建立传统农业经营者的退出机制的前提是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坚决维护和发展农民的土地和集体资产权益,这一点必须始终强调,不可动摇。有退出机制就需要重新确定农业进入机制和规则,重点是处理好进入者和退出者的利益关系,进入者资格与能力的认定,进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和择优,进入者经营行为和经营领域的控制。当前要慎重对待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问题,要引导工商企业规范有序进入现代农业,鼓励工商企业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投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不提倡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土地,更要防止企业租地“非粮化”甚至“非农化”倾向。
我们在发展新型农业的经营体系是三农问题的关键点,也是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走之足。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开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新局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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